老是头晕头疼怎么回事:增值税是什么意思 那里不一样?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查人人中国名人网 时间:2024/10/05 08:49:46
现在都流行增值税,他是怎么回事?

增值税是以商品生产流通和提供劳务所产生的增值额为征税对象的一种流转税。
  所谓“增值”,是指纳税人在一定时期内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所得的收入大于购进商品和取得劳务时所支付的金额的差额,是纳税人在其生产经营活动中所创造的新增价值,相当于活劳动所创造的价值额。从最终产品消费的角度看,商品从生产到流通过程中各个环节的增加值之和,即为最终产品的价值。由于增值额在具体经济运行中计算较为困难,在使用增值额计算增值税的实际操作上大都采用间接计算办法,即以商品销售额为计税依据,同时允许从税额中扣除上一道已经缴纳的税款,借以实现按增值因素增税的原则。根据扣除范围的不同,增值税可分为“收入型”和“生产型”增值税两种。允许将购入的固定资产中折旧部分已纳税款扣除的称为“收入型”增值税;不允许扣除的称为“生产型”增值税。
  实行增值税的优点:
  第一、有利于贯彻公平税负原则;
  第二、有利于生产经营结构的合理化;
  第三、有利于扩大国际贸易往来;
  第四、有利于国家普遍、及时、稳定地取得财政收入。
  一、增值税的纳税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
  二、增值税的征收范围增值税征收范围包括:1、货物;2、应税劳务;3、进口货物。
  三、增值税的税率增值税税率分为三档:基本税率17%、低税率13%和零税率。
  四、增值税的计税依据纳税人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的计税依据为其销售额,进口货物的计税依据为规定的组成计税价格。
  五、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1、一般纳税人的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2、小规模纳税人的应纳税额=含锐销售额÷(1+征收率)×征收率
  3、进口货物的应纳税额=(关税完税价格+关税十消费税)×税率
  并不能说现在流行增值税,应该说现在大家都认识到增值税抵扣可以接省好多税款,减轻税负,就是省了不少钱,也就增加了利润.

从计税原理上说,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介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根据我国现行增值税税法,增值税的定义可以概括为:增值税是对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进口货物以及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取得货物的销售额、进口货物金额、应税劳务销售额计算税额,并实行税款抵扣制的一种流转税。

从计税原理上说,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是价外税,由消售者负担,有增值才征税没增值不征税,但在实际当中,商品新增价值或附加值在生产和流通过程中是很难准确计算的。因此,我国也采用国际上的普遍采用的税款抵扣的办法,即根据销售商品或劳务的销售额,按规定的税率讲算出销项税额,然后扣除取得该商品或劳务时所支付的增值税款,也就是进项税额,其差额就是增值部分应交的税额,这种计算方法体现了按增值因素计税的原现。
公式为: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
举例:
销售A商品100件,不含增值税单价80元,不含增值税销售额就为100*80=8000元
设增值税税率为17%,那么A商品的销项税额为:8000*17%=1360元
购进A商品时,每件支付60元(含税),总金额为100*60=6000元(含税),应化成不含税为:6000/(1+17%)=5128.21元,税额为:5128.21*17%=871.79元.
以上100件A商品的新增价值为8000-5128.21(不能减6000,因为6000是含税,要化成不含税)=2871.79元,税率是17%,所以应纳增值税税额为:2871.79*17%=488.20元.但在税法当中是不采用这种算法的,在此是为了让你对增值部分有个更直观的理解,才这样举例的,税法上正确的算法如下:
应纳增值税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
=1360-871.79
=488.21元
备注:两种方法算出的结果相差0.01元(488.21-488.20)是购进时6000元为含税金额化为不含税时之差,为正常情况,实践中按防伪税票上的税额计算即可)